川中旧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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仨 儿
我从有记忆开始,就生活在四川中部一个小村落里。我母亲是重庆下乡去的知青,也是当地十里八乡唯一留下来的“城里人”所以我的小名不像当地人叫“妹子”而依了老一代重庆人的习惯,排行老三,叫“仨儿”
小时候的仨儿十分能干和精灵,田间(捉泥鳅)地头(挖花生)样样拿得起,每日里的功课就是帮阿公阿婆做些力所能及的事。记得每天中午烧饭前,阿婆便叫我去屋前竹林扫一大堆竹叶,很大的土坯灶,一会功夫就将枯竹叶烧得精光,大铁锅里的饭也就喷喷香了。我5岁就能打猪草了,这让我阿公很骄傲,直到他去世前几天,还在跟人夸奖他的仨儿。可是那时我还小得不懂得爱,也不理解任何一个成年人的头脑,我只记得阿公非常瘦削,从来也没见他笑过。
乡里人住得分散,相当于每个家庭都有一个小庄园。我家屋后是矮矮胖胖的山坡,屋前有竹林,再远处是大片大片的田和土地。我每天在山野跑来跑去,5岁以前的记忆,便零零碎碎地落在了松树、稻田、土埂、桔树叶之间。
古 镇
6岁时不知怎么全家就搬到一个古镇上去生活了。镇的街道极窄极长,从最高的山梁上往下看好像一条卧龙横亘。街道全是青石板铺成,两边是飞檐吊脚的木楼,家家户户都由一个巨大的木门关起来,深宅大院般的神秘,清晨依次打开木门摆出摊子,却又成了热闹的市场。
一条小河傍着古镇流淌,夏天妈妈洗衣服时喜欢将我一把推进冰凉的河水里,我却死命抓住岸边的青石板不放手,妈妈愤怒地扭过头去跟人说她高中时是校游泳队的队员。但我没有继承到一点点,始终没能学会游泳,在水里呆了半天,只记得河水凉凉,两岸青翠。
古镇不仅美丽,民风也极其纯朴。念小学二年级时我交了两个极好的朋友,是一对双胞胎,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她们的名字和相貌。姐姐非常聪明,而妹妹长得很好看,因为当年母亲经常生病住院,邻居就把我和姐姐交给双胞胎家里养着。那时,少不经事的我整个暑假就吃住在她们家,天天跑出去玩水爬树,也不知道给人家添了多大麻烦,连句谢谢也没说过。念高中时我曾回去找过她们,她们胖胖的母亲搂着我差点掉下眼泪,她告诉我,自从我住到她家之后,她才真正懂得心疼娃娃——多小的小可怜儿啊小 溪
一年后,区里一所中学调母亲过去做教师,而我又一次作为“新同学”被安排进新家所在的镇小学三年级一班。这里虽是一个陌生的环境,但是让我兴奋的是,新学校附近有一条足有几里长的小溪。放学后或者周末我常跟同学一起去玩,每次都玩到天色渐黑才舍得离开。
还记得第一次去溪边的时候,见到许多淡黄色的小花,娇嫩无比,后来我才知道那就是著名的“迎春花”小溪旁有许多大大小小湿漉漉的山洞可以捉迷藏和敲石钟乳;溪里藏着虾和螃蟹。几经练习,捉螃蟹成了我的拿手好戏。一搬开石头,趁着水刚刚清亮那一瞬间,看到慌慌张张逃离的螃蟹,狠狠捉住它的背壳不放手,一抓一个准。但是虾就难捉多了,很难亲手捉到一两只,偶有收获就拿回家放在脸盆里养着,不过多半都因没有经验导致无疾而终。最好玩的还是野炊,小溪旁边的山坡上种着各种蔬菜,红薯、玉米,胡豆、豌豆,什么成熟了,几个小孩子便跑到地里悄悄扒了来,现成的石头搬来在草地上架起来就开始野炊
现在回忆起那条小溪,总是想念得直吞口水。
大耳朵
第3次搬家,我家搬进了一所环境相对还不错的中学里,记得我在小学作文里还曾写过:“一走进龙结中学的大门,两排绿油油的万年青就映入眼帘”而我最大的惊喜是在这个校园里发现了一只流浪狗。
它从哪里来我无从得知,但喂过它几次之后我们就成了好朋友。孩子和狗之间的心意相通是大人们所不能想象和理解的。听人说它是只狼狗,耳朵是立起来的,又尖又大,我就给它取了名字叫“大耳朵”很多时候我都感觉自己与大耳朵在相依为命,吃饭时总是偷偷省下来喂它,没有什么好东西,一些稀饭馒头,它竟然也吃得欢,十分依恋我。我给它买了个铃铛挂在脖子上,每天放学回家,它就从老远的地方叮叮当当地扑过来跟我热情拥抱,即便下雨时,我也毫不在意地接受它湿漉漉的爪子,当它的头安静地靠在我的小胳膊上,心里总被快乐填得满满的。
可是渐渐地,大耳朵越长越大,有半人高了,学校里觉得它的存在威胁学生的安全,扬言要杀掉它。我小小的心被揪得生痛,每日里担心着它的安全和去向,寝食难安。没有别的办法,最终大耳朵还是被爸爸悄悄送给了5里路以外的一家屠户。那天放学后,没有了大耳朵的拥抱,我伤伤心心地哭了一场,叫上一个同学,两个9岁的人走上5里多路去挨家挨户寻找我的大耳朵
落叶
一年秋天,母亲匆匆地离开家回到了重庆。
她是一路哭着回来的,因为外婆去世了,母亲赶回去只见到最后一面。外婆走了,母亲就好像失去了一面墙,悲痛欲绝。总是絮絮叨叨地跟邻居讲外婆生前的琐事,我在一旁默默地听,每次听到外婆最后还给我做了一件花棉袄,只是来不及缝上扣子时,眼泪就无声无息地掉下来。那件花棉袄我一直穿到了上初中,棉袄上是大朵大朵的菊花,我一直对这种生命力旺盛的花心存好感。
后来,突然听周围的人风传我家要搬回重庆了,我既有种与众不同的洋洋得意,又十分害怕那种奔波,大大小小的搬家算起来,这该是第6次了。我问母亲,为什么一定要回重庆,她仿佛第一次把我当做了大人,认真地说:叶落,一定要归根那时我们正站在杨槐树下,我看着飘飘扬扬的槐花,咀嚼着“叶落归根”这个半懂不懂的词语,恍恍惚惚间,竟然生出人生无常的感叹来。
12岁那年,母亲家的亲戚打通多层关节,将母亲调回了重庆。于是,我们举家装进一辆大货车,摇摇晃晃回到了重庆城里,川中旧事也随之戛然而止。
仨 儿
我从有记忆开始,就生活在四川中部一个小村落里。我母亲是重庆下乡去的知青,也是当地十里八乡唯一留下来的“城里人”所以我的小名不像当地人叫“妹子”而依了老一代重庆人的习惯,排行老三,叫“仨儿”
小时候的仨儿十分能干和精灵,田间(捉泥鳅)地头(挖花生)样样拿得起,每日里的功课就是帮阿公阿婆做些力所能及的事。记得每天中午烧饭前,阿婆便叫我去屋前竹林扫一大堆竹叶,很大的土坯灶,一会功夫就将枯竹叶烧得精光,大铁锅里的饭也就喷喷香了。我5岁就能打猪草了,这让我阿公很骄傲,直到他去世前几天,还在跟人夸奖他的仨儿。可是那时我还小得不懂得爱,也不理解任何一个成年人的头脑,我只记得阿公非常瘦削,从来也没见他笑过。
乡里人住得分散,相当于每个家庭都有一个小庄园。我家屋后是矮矮胖胖的山坡,屋前有竹林,再远处是大片大片的田和土地。我每天在山野跑来跑去,5岁以前的记忆,便零零碎碎地落在了松树、稻田、土埂、桔树叶之间。
古 镇
6岁时不知怎么全家就搬到一个古镇上去生活了。镇的街道极窄极长,从最高的山梁上往下看好像一条卧龙横亘。街道全是青石板铺成,两边是飞檐吊脚的木楼,家家户户都由一个巨大的木门关起来,深宅大院般的神秘,清晨依次打开木门摆出摊子,却又成了热闹的市场。
一条小河傍着古镇流淌,夏天妈妈洗衣服时喜欢将我一把推进冰凉的河水里,我却死命抓住岸边的青石板不放手,妈妈愤怒地扭过头去跟人说她高中时是校游泳队的队员。但我没有继承到一点点,始终没能学会游泳,在水里呆了半天,只记得河水凉凉,两岸青翠。
古镇不仅美丽,民风也极其纯朴。念小学二年级时我交了两个极好的朋友,是一对双胞胎,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她们的名字和相貌。姐姐非常聪明,而妹妹长得很好看,因为当年母亲经常生病住院,邻居就把我和姐姐交给双胞胎家里养着。那时,少不经事的我整个暑假就吃住在她们家,天天跑出去玩水爬树,也不知道给人家添了多大麻烦,连句谢谢也没说过。念高中时我曾回去找过她们,她们胖胖的母亲搂着我差点掉下眼泪,她告诉我,自从我住到她家之后,她才真正懂得心疼娃娃——多小的小可怜儿啊小 溪
一年后,区里一所中学调母亲过去做教师,而我又一次作为“新同学”被安排进新家所在的镇小学三年级一班。这里虽是一个陌生的环境,但是让我兴奋的是,新学校附近有一条足有几里长的小溪。放学后或者周末我常跟同学一起去玩,每次都玩到天色渐黑才舍得离开。
还记得第一次去溪边的时候,见到许多淡黄色的小花,娇嫩无比,后来我才知道那就是著名的“迎春花”小溪旁有许多大大小小湿漉漉的山洞可以捉迷藏和敲石钟乳;溪里藏着虾和螃蟹。几经练习,捉螃蟹成了我的拿手好戏。一搬开石头,趁着水刚刚清亮那一瞬间,看到慌慌张张逃离的螃蟹,狠狠捉住它的背壳不放手,一抓一个准。但是虾就难捉多了,很难亲手捉到一两只,偶有收获就拿回家放在脸盆里养着,不过多半都因没有经验导致无疾而终。最好玩的还是野炊,小溪旁边的山坡上种着各种蔬菜,红薯、玉米,胡豆、豌豆,什么成熟了,几个小孩子便跑到地里悄悄扒了来,现成的石头搬来在草地上架起来就开始野炊
现在回忆起那条小溪,总是想念得直吞口水。
大耳朵
第3次搬家,我家搬进了一所环境相对还不错的中学里,记得我在小学作文里还曾写过:“一走进龙结中学的大门,两排绿油油的万年青就映入眼帘”而我最大的惊喜是在这个校园里发现了一只流浪狗。
它从哪里来我无从得知,但喂过它几次之后我们就成了好朋友。孩子和狗之间的心意相通是大人们所不能想象和理解的。听人说它是只狼狗,耳朵是立起来的,又尖又大,我就给它取了名字叫“大耳朵”很多时候我都感觉自己与大耳朵在相依为命,吃饭时总是偷偷省下来喂它,没有什么好东西,一些稀饭馒头,它竟然也吃得欢,十分依恋我。我给它买了个铃铛挂在脖子上,每天放学回家,它就从老远的地方叮叮当当地扑过来跟我热情拥抱,即便下雨时,我也毫不在意地接受它湿漉漉的爪子,当它的头安静地靠在我的小胳膊上,心里总被快乐填得满满的。
可是渐渐地,大耳朵越长越大,有半人高了,学校里觉得它的存在威胁学生的安全,扬言要杀掉它。我小小的心被揪得生痛,每日里担心着它的安全和去向,寝食难安。没有别的办法,最终大耳朵还是被爸爸悄悄送给了5里路以外的一家屠户。那天放学后,没有了大耳朵的拥抱,我伤伤心心地哭了一场,叫上一个同学,两个9岁的人走上5里多路去挨家挨户寻找我的大耳朵
落叶
一年秋天,母亲匆匆地离开家回到了重庆。
她是一路哭着回来的,因为外婆去世了,母亲赶回去只见到最后一面。外婆走了,母亲就好像失去了一面墙,悲痛欲绝。总是絮絮叨叨地跟邻居讲外婆生前的琐事,我在一旁默默地听,每次听到外婆最后还给我做了一件花棉袄,只是来不及缝上扣子时,眼泪就无声无息地掉下来。那件花棉袄我一直穿到了上初中,棉袄上是大朵大朵的菊花,我一直对这种生命力旺盛的花心存好感。
后来,突然听周围的人风传我家要搬回重庆了,我既有种与众不同的洋洋得意,又十分害怕那种奔波,大大小小的搬家算起来,这该是第6次了。我问母亲,为什么一定要回重庆,她仿佛第一次把我当做了大人,认真地说:叶落,一定要归根那时我们正站在杨槐树下,我看着飘飘扬扬的槐花,咀嚼着“叶落归根”这个半懂不懂的词语,恍恍惚惚间,竟然生出人生无常的感叹来。
12岁那年,母亲家的亲戚打通多层关节,将母亲调回了重庆。于是,我们举家装进一辆大货车,摇摇晃晃回到了重庆城里,川中旧事也随之戛然而止。